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各民族之間是“平等、團結、互助”的關系。這個新型民族關系貫徹執行已半個世紀以來,實踐證明是正確的國策。這個民族關系為多民族統一的社會主義新中國的繁榮富強、國內各民族的團結進步,共同發展繁榮起到了綱領性、法規性和指導性的作用。
現在我們已經進入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歷史發展階段,為了使我們這個由56個民族組成的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走向更加統一強盛,更加團結和諧,共同發展進步,闊步擠入世界先進民族之林,我們的民族關系這一基本國策有待健全完善。本人建議表述為:平等誠信的政治地位關系;尊重團結的相互友愛關系,互助互惠的民族利益關系;溝通交流的經濟文化關系;平衡和諧的共同發展關系。概括為:平等誠信、尊重團結、互助互惠、溝通交流、平衡和諧二十字。這個囊括了民族間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思想情感、利益權利等諸多方面的關系,可以擴大延伸到國際民族關系。
平等誠信——平等是民族不分大小,在國家各個領域、行業的地位權利一律平等。誠信是各民族之間要以誠相待、相互信任,這是尊重團結、互助互惠、溝通交流、平衡和諧的前提條件,是民族平等的基礎。多民族統一的國家中,各民族之間以誠相待、相互信任,克服猜疑、偏見、防備、顧慮,則是國家興旺、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的根基源泉。
尊重團結——相互尊重各民族的風信習慣、語言文字、宗教信仰、民族尊嚴、民族意識、民族心理、民族性格;尊重和珍惜各民族的民意、民智、民力,通暢和解決各民族提出的合理化愿望、要求和大多數人的利益索求,推進中國民族政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民意化,促進各民族同心同德、團結和睦。
互助互惠——各民族都有各自的優勢特長。民族之間是一種相互依賴、互助互惠的關系。不存在一個民族對另一個民族的單向幫助救濟,更不存在單向“輸血”、“恩賜”問題。
溝通交流——各民族之間在心理情趣、思想性格、價值觀念、傳統意識等方面進行溝通,在經濟文化、人員技術、文明道德、思想意識等方面進行廣泛交流,促進相互了解、相互學習、取長補短。
平衡和諧——在規劃、建設、投入、發展上做到協調平衡、共同發展、共同進步、縮小差距,56個民族共建和諧中華。
得榮·澤仁鄧珠 敬呈
二00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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