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1 可持續發展的條件
1.1可持續發展的理論
1.2 “發展”的概念
1.3“可持續性”的概念
1.4 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1.5 可持續發展的條件
2 傳統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及其缺陷
2.1什么是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2.2兩種核算體系介紹
2.3兩種核算體系的缺陷
2.4 傳統核算體系帶來的后果
3 綠色國民核算的原理
3.1 國民核算的基本內容
3.1.1 之一:以GDP為中心的經濟流量核算
3.1.2 之二:資產存量及其變化的核算
3.2 綠色國民核算的基本框架
3.2.1 綠色國民核算的基本框架
3.2.2 以環境因素調整的國內產出(EDP)為中心的流量核算
3.2.3 以自然資產為中心的存量及其變動的核算
3.2.4 綠色國民核算的內容組合
3.3 資源環境成本估算的基本方法
3.3.1 環境成本及其計量的特點
3.3.2 資源耗減成本
3.3.3 環境退化成本
3.3.4 環境防御成本
3.3.5 宏觀總量指標的資源環境調整
4 綠色核算的統一平臺
4.1 概念與定義的標準化
4.2 資產、產業、產品等分類的標準化
4.3 森林資產估價體系的標準化
4.3 計量與計價方法、賬戶結構、記賬規則等的標準化
5 北京市森林綠色GDP核算的方案與進展
5.1北京市的森林估價
5.2北京市森林綠色GDP核算的賬戶體系
5.3 北京市森林核算的跨部門政策分析
附件:與綠色GDP相關的幾個概念
GDP ,GNP,NDP
資源的有效配置 經濟效率
經濟增長 經濟發展
弱可持續發展 強可持續發展
自然資源與環境的價值及其構成
林業外部性內部化的基本途徑
綠色經濟制度
市場失靈 政策失效(也叫政策失靈)
外部性(externality)外部性的類型
帕累托最優(Pareto optimum,) 帕累托改進(Pareto improvement)
庇古稅(也叫庇古費 Pigou tax)
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與消費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
揭示偏好價值評估法(revealed preference approach)
意愿調查價值評估法(contingent valuation)
污染者付費原則(Polluter Pays Principle)
1 可持續發展的條件
1.1可持續發展的理論
可持續發展,十分明確地包含著兩個相互聯系的概念:“可持續性(或可持續狀態)”和“發展”。要首先明確“發展”和“可持續性”的概念,在此基礎上理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及相關的幾個創新理念,綠色核算的背景和緣由就在這里。
1.2 “發展”的概念
這里主要包含經濟增長與經濟發展這兩個概念。
經濟增長(economic growth)指經濟生產能力和實際國民收入的增加,一般用國民生產總值(GNP)或國內生產總值(GDP)的增長率或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來衡量。一般認為,資本積累、勞動生產率、分工、創新、技術進步、社會經濟體制變革等等是經濟增長的源泉和動力,相關的經濟理論總稱為增長理論(Growth theory)。經濟發展(economic development)是一個反映經濟社會總體發展水平的概念。有人把經濟增長比作一個人長身體,把經濟發展比作一個人全面素質的提高,比較形象。
謀求經濟發展,必須啟動經濟增長。但經濟增長并非必然會帶來經濟發展。比如,經濟增長會因多種原因造成虛增,短期或局部經濟增長可能會損毀全局和長遠經濟發展的基礎,這叫“無發展的經濟增長”。
傳統意義上的發展就是指經濟發展。作為謀求經濟增長的手段,這里也存在一些社會政策改革。 “發展 = 經濟增長 + 社會變革”這句名言(聯合國前秘書長吳丹),曾是當時最為流行的共識。但可持續發展,就具有更多的內涵了――可持續發展,是具備“可持續性”的發展。那么什么是“可持續性”呢?
專欄1: “無發展的經濟增長”的特征
經濟增長是經濟發展的必要的先決條件,但經濟增長并不必然帶來經濟發展。這有下列一些情況:
1 由經濟虛耗形成的生產增長。如產品質量低劣、出現大量殘次品、產品因不適銷對路無法實現價值等現象,這時雖然產值增加,但并未帶來經濟增長;
2 從微觀、局部、短期來看,生產增長,經濟效益顯著,但從宏觀、全局、長遠來看,會帶來環境污染、生態惡化等后果,用于修補環境的代價高于經濟收益;
3 經濟雖然增長,但出現兩極分化、城鄉對立或者激化其他各種社會矛盾,帶來潛在的社會成本;
4 經濟增長雖然較快,但產業結構并無改進,甚至畸形發展;
5 不考慮人民承受能力的、無視客觀經濟規律的、不顧社會代價的單純追求高增長速度的經濟增長。
這類情況成為“有增長無發展”,或“無發展的經濟增長”,或稱“發展危機”。
|
1.3“可持續性”的概念
可持續性(sustainability),普遍的意義是指決定事物可以久存的屬性、特質或狀態,也可以叫做“可持續狀態”。用于發展領域,根據不同的目標,可持續性有經濟的、生態的和社會文化的不同解釋:
從經濟的角度講,可持續性是指“在維持動態服務和自然資本存量的約束條件下,它是經濟發展凈收益的最大化”(Pearce,Turner,1990),也可以指是人類福利在無限時段內能維持的某種可接受的狀態;
從生態的角度講,是指有關描述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自然資本存量不下降)的各種概念,其中保持生物多樣性不下降是關鍵。生態資本的概念和保持生態系統潛力的概念,是這類可持續性定義的基礎,也是保持可持續性的必要條件。根據這一條件,可持續性又區分為弱可持續性及強可持續性。所謂弱可持續性,就是總資本存量(實物的、人力的和自然的存量之和)在時間上是非下降的狀態(在這里允許不同資源之間相互替代)。而強可持續性是一個國家的關鍵自然資本存量不下降這樣一種狀態(不允許關鍵性自然資源被替代)。
從社會文化的角度講,可持續性是指保持社會和文化體系的穩定,特別是保護社會和文化的多樣性。
世界銀行認為,可持續性“是留給后代人不少于當代人所擁有的機會”,并采用“資本(Capital)”的概念表示這種“機會”。在這里,資本分4種類型:
——人造資本(即通常所說的財政和經濟);
——自然資本(即自然資源和環境);
——人力資本(教育、衛生、營養等投資);
——社會資本(社會的文化基礎和制度等)。
世界銀行還提出了計算各種資本的方法。經濟學家認為,從這個意義來講,可持續性就是留給后代人比當代人更多的人均資本,任何消耗這一資本的發展都是不可持續的,這就如同吃掉銀行的本金。
但是不論從哪個角度講,可持續性的最基本內涵是保持自然資源與環境存量不下降。
1.4 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由于可持續發展是必須具備生態可持續性、經濟可持續性和社會可持續性的發展,這是一個涉及經濟、社會、文化、技術及自然環境的綜合概念。
可持續發展最基本的內涵也可以這樣來歸納:謀求發展的增長(因為增長不等于發展);謀求持續的發展(因為發展不一定持續);謀求協調的持續(因為持續不一定協調)。我國明確地主張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我國老百姓則說“不要吃祖宗飯造子孫孽”。這應當是對可持續發展內涵的最好歸納。
1.5 可持續發展的條件
1.5.1 可持續發展的制度保障-環境經濟制度
環境經濟制度包括:
①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根據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經濟發展對任何自然資源和環境的消耗都應作為成本,通過核算從GDP中扣除。因此必須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國民經濟管理框架。
②建立自然資源賬戶體系 自然資源賬戶體現一個國家的自然資源和環境的變化,能夠揭示經濟變化與環境變化之間的內在聯系,可以幫助避免經濟管理中的決策失誤。
③建立可持續收入的概念 可持續收入是衡量可持續性的一個指標,它被定義為:在不減少總資產水平的前提下(也可以表述為不消耗資本存量),所必須保障的收入水平,或者是可以被消費的資產量。可持續收入在數量上等于傳統意義的GDP減去人造資本、自然資本、人力資本等各種資本的折舊。對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可持續發展水平和能力的衡量是,只有當全部的資本存量隨時間保持不下降時,這種發展才是可持續的。
④建立綠色價格與投資評估體系 如前所述,為了全面反映資源與環境的價值,產品價格應當完整地反映三部分成本。可持續發展經濟制度下的另一項修正是要改變投資評估方式和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一個項目,如果對當代人產生效益但對后代人產生危害,那么只有這個項目的當代人之所得具有足夠的補償后代人之所失的能力時,這個項目才是可行的。
⑤建立環境資源價值體系 可持續發展框架下的資源價值體系是:環境資源的全部價值劃分為兩大類:使用價值(UV)和非使用價值(NUV)。前者進一步被劃分為直接使用價值(DUV)、間接使用價值(IUV)和選擇價值(0V)。其中選擇價值就是指當代人為了保證后代人對資源的需求所表示的支付意愿。非使用價值又稱存在價值,它包括那些能滿足人類精神文化和道德需求的那部分環境資源的價值,整個環境價值公式可以表示為:
TEV=UV十NUV=(DUV十IUV十OV)十NUV
1.5.2可持續發展的政策體系-綠色政策
綠色政策是一個很大的政策體系,其核心目標是經濟發展和環境利用的外部不經濟的內部化。
政策的目的:糾正外部不經濟性,補償外部效益,解決市場失靈。
政策的原則:環境容量充分利用原則;破壞環境者付費的原則(OCED)
政策的手段:基于市場的政策手段,包括:“看得見的手”,如行政性干預…;“看不見的手”,如建立環境服務市場…;
政策的功效:行為激勵,資金配置….
政策的類型:9大類:
——明晰產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等;
——建立市場,包括可交易的許可證、環境股票等;
——稅收手段,包括污染稅、產品稅、出口稅、進口稅、資源稅、補償稅、免稅等;
——收費制度,包括排污費、使用者付費、資源(環境)補償費等;
——罰款制度,包括違法罰款、違約罰款等;
——金融手段,包括軟貸款、貼息貸款、優惠貸款、商業貸款、環境基金等;
——財政手段,包括財政撥款、贈款、部門基金、專項基金等;
——責任賠償,包括法律責任賠償、環境資源損害責任賠償、保險賠償等;
——證券與押金制度,包括環境行為證券、廢物處理證券、押金、股票等。
綠色政策的主要內容:
⑴ 核算環境成本;
⑵ 對環境的使用進行折舊;
⑶ 進行環境損益分析(成本-效益分析);
⑷ 進行環境預防;
⑸ 環境建設;
⑹ 建立環境資源市場;
⑻ 生態效益補償或賠償。
1.5.3可持續發展的倫理基礎-環境倫理觀
從本質上講,在可持續性的基礎上開展經濟活動,這其實是個倫理問題,即現代人對未來人負有的倫理上的義務,和人類對人類以外的生物所應具備的倫理義務(這種義務意味著人類的一切行為方式不能剝奪其他生物在地球上生存的權利)。因此,可持續發展就是用一種環境倫理觀支配下的組織行為方式去實現這樣的目標。也有一些學者指出,可持續性其實是一種能力和共識的構建。近些年來,不少學者專門研究了可持續發展中的倫理問題,發展了一門《環境倫理學》(或《生態倫理學》)。
1.5.4可持續發展的度量手段-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
作為可持續發展的度量手段的標準和指標體系,國內研究與介紹較多,不再贅述。
1.5.5可持續發展的信息系統—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綠色國民核算的作用:
全面管理社會財富的需要;
客觀評判經濟發展的需要;
自然資源資產化管理的需要;
切實保障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關于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聯合國統計署正在大力推進,國內研究也很多。
這也正是本報告的核心部分。
2 傳統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及其缺陷
2.1什么是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國民經濟核算,是指用科學的方法,對一定范圍、一定時問內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及其利用,對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對經濟運行的總量、速度、比例、效益等,所進行的計算。國民經濟核算是一項系統工程。
國民經濟核算分五個層次:企業經濟核算;行業經濟核算;地區經濟核算;國家經濟核算;國際經濟核算。通常,人們只是把國民經濟核算理解為國民經濟平衡統計核算。
2.2兩種核算體系介紹
國際上曾經有兩種宏觀核算體系。一種是“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即MPS(System of Materal Products Balances)。MPS是從前蘇聯產生和發展起來的,計劃經濟國家一般都采用這種體系。這一體系的理論依據是馬克思主義的這樣一種觀點:只有勞動創造價值,一切非經人類勞動的客觀存在,都不存在價值,只有創造物質產品和增加產品價值的勞動,才是生產勞動,其它都只能列入非生產勞動部門。
另一種是“國民賬戶體系”,即SNA(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它是市場經濟國家在長期開展收入統計的基礎上形成的。主要包括以下指標:
一國民生產總值(GNP);
一國內生產總值(GDP);
一國民生產凈值(NNP);
一國內生產凈值(NDP);
一國民收入;
—個人收入;
一總投資;
一個人消費等。
MPS立足于產品經濟,其核算模式是:產品產量×價格=總產值,它偏重于總產值的核算,主要核算對象是物質產品。SNA則立足于商品經濟,其核算模式是:毛收入一費用=純收入。它偏重于對增值的核算,主要核算對象是貨物與勞務。二者各有所長,有相互接近的趨勢,現在正走向被新的體系取代,這就是SEEA(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體系)。
2.3兩種核算體系的缺陷
MPS及SNA兩種核算體系都存在共同的嚴重缺陷。
第一個重大缺陷是都對自然資源及環境的利用不計價、不折舊,致使自然資源及環境的利用成本在國民收入及國民生產總值中得不到反映;
第二個重大缺陷是對自然資源與環境的存量與用量不予統計,消耗越多,收入越多,甚至把資源消耗與環境破壞視為收入的增加;
第三個重大缺陷是把社會經濟發展建立在對自然資源和環境的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無償占用的盲目觀念之上。
總之,兩種體系都只考察物質產品的流通,忽視自然資源與環境的投入與耗竭,沒有反映總體社會財富的運轉狀況。其實,流入社會經濟系統中的資源(變為產品)是財富,沒有流入的也是財富,但當時人們并沒有意識到,且兩種核算體系都不是一個充分的福利度量。
所以,歸根到底,兩種核算體系都是無發展的經濟增長,都會導致不可持續發展。改進的方向就是把自然資源與環境作為人類的財富予以核算,對其利用進行折舊和補償,計算產品的環境成本。
2.4 傳統核算體系帶來的后果
第一個危險信號:人口激增及其帶來的嚴重后果
據估計,我國因生態失調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每年都在1000億元以上。特別是近幾十年來,各種生態性災害頻繁,國家每年都要拿出以前的財富積累,用于救災和恢復生產。隨著人口的增加、資源的減少和環境的惡化,用相同的投入獲得的產出在縮小。這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防災減災已是全世界面臨的共同任務,它的損失,甚至大于一場戰爭的損失,它的危險,也大于一場戰爭的危險。
第二個危險是資源趨向枯竭:
――耕地資源告急;
――水資源危機;
――礦產資源危機;
――海洋資源危機;
――森林資源危機。
第三個危險信號是環境惡化;
第四個危險信號是社會生產的投入產出比降低。
專欄2 人口大國生育率一覽表
|
1994年人口(百萬) |
2026年人口(百萬) |
人口翻一番所需年數(年) |
1.中國 |
1192.0 |
1504.3 |
|
2.印度 |
911.6 |
1376.1 |
36 |
3.美國 |
260.8 |
338.3 |
98 |
4.印度尼西亞 |
199.7 |
288.5 |
43 |
5.巴西 |
155.3 |
199.9 |
40 |
6.俄羅斯 |
147.8 |
142.1 |
人口將減少 |
7.巴基斯坦 |
126.4 |
275.6 |
25 |
8.日本 |
125.0 |
125.8 |
267 |
9.盂加拉國 |
116.6 |
211.3 |
29 |
10.尼日利亞 |
98.1 |
246.0 |
23 |
11.墨西哥 |
91.8 |
137.5 |
31 |
12.德國 |
81.2 |
73.2 |
人口將減少 |
13.越南 |
73.1 |
107.2 |
30 |
14.菲律賓 |
68.7 |
105.1 |
29 |
15.土爾其 |
61.8 |
98.2 |
32 |
16.伊朗 |
61.2 |
152.2 |
19 |
17.泰國 |
59.4 |
74.5 |
50 |
18.埃及 |
58.9 |
97.9 |
31 |
19.英國 |
58.4 |
62.1 |
281 |
20.法國 |
58.0 |
58.7 |
182 |
(資料來源:聯合國;美國人口資料社)
3.國民核算的基本原理
國民核算是關于一個經濟體和及其部門層次的核算體系(也包括一個國家內的區域性經濟體)。依據經濟運行的階段性,有生產核算(表明生產過程如何創造價值,實現貨物和服務形式的轉換)、收入分配核算(表明所創造的價值如何通過分配轉換為各種收入)、消費核算(表明收入如何被用于消費并形成儲蓄)和積累核算(表明儲蓄如何轉化為投資以及相應發生的各種金融活動)。積累核算還包括對外核算(表明一國經濟如何與國外發生經常性和資本性往來)和經濟資產存量核算(反映期初和期末擁有的資產負債總量及其所發生的變動)。
國民核算以平衡核算為原則,通過對概念、分類、核算規則的統一定義,建立起一套經濟平衡表或經濟賬戶,賦予整個核算在邏輯和數量上的一致性,形成一個具有緊密數量聯系的體系,以此產生各種經濟指標。納入核算的首先是市場化的經濟活動,將各種不同屬性的經濟活動轉化為統一的貨幣價值,因此可以說國民核算是一個貨幣核算體系。
國民核算的基本內容首先是以GDP為中心的經濟流量核算,其次是資產存量及存量變化的核算。
3.1 綠色國民核算的基本內容
3.1.1之一:以GDP為中心的經濟流量核算
GDP是指一個經濟體在其領土上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核算期內的全部最終產品的總價值。有3種計算方法:
生產法GDP (所有常住單位當期生產的新增價值的總和,即GDP=∑各單位增加值=國內總產出—中間投入);
收入法GDP(各單位新增價值進一步分配的構成項目之和,即GDP= ∑各單位固定資本消耗+∑各單位勞動者報酬+∑各單位生產稅凈額+∑各單位營業盈余);
支出法GDP(國內經濟單位用于當期消費、積累和出口的產品合計,即GDP=最終消費+資本形成+(貨物和服務出口-進口)。
GDP是流量核算的基本總量指標,由此可推導出其它經濟總量,如:1國內生產凈值(NDP ),國民總收入,國民可支配收入,資本形成和儲蓄。
3.1.2 之二:資產存量及其變化的核算
傳統的國民核算所涉及的資產僅限于經濟資產,進一步分類為生產資產(Product Assets)和非生產資產(Non-product Assets)(這里不論述金融經濟資產)。
由于一個核算是關于期初和期末兩個時點上的資產存量,因此實際上要核算的是資產的變化。而資產存量變化有3類情況:
一是因當期經濟活動的發生導致的資產存量變化;
二是因災害、自然生長等經濟活動之外的原因引起的資產存量變化;
三是因價格變化所造成的資產增值或貶值(即持有資產損益)。
3.2 綠色核算的基本框架
在國民核算基礎上核算環境,一種做法是在國民核算框架之外建立單獨的環境資源賬戶(衛星賬戶),僅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對資源環境問題的一個關注;第二種做法是單獨核算資源環境的價值,然后用其增減值調整傳統核算的經濟總量;第三種做法是把環境因素全面引入核算體系,從實物量核算到貨幣化核算,最終實現對傳統經濟總量的調整。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體系(System of 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Accounting )就是這后一種思路。
3.2.1基本框架
基本框架中涉及一些基本概念的創新,這里先不予解釋,留在后面統一說明。
圖1 綠色核算的基本框架
|
國內
生產 |
國外 |
最終
消費 |
經濟資產中的人造資產 |
自然資產 |
經濟資產中的培育資 產 |
經濟資產中的非生產自然資產 |
其它自然環境資 產 |
期初資產存量 |
|
|
|
K0m |
K On |
來源
使用
國內生產總值
固定資本消耗
國內生產凈值
環境成本
環境調整后的國內產出
勞動報酬
生產稅凈額
扣除環境成本后的營業盈余 |
P
Ci
GDP
CFC NDP
Un
EDP
L
T
PR-Un |
M
X
X-M
X-M
X-M |
C
C
C
C |
Img
Img
-CFCm
Im
Im |
Ing
Ing
-CFCn
In
-Un
In -Un |
余下的資產的其它物量變化
持有資產損益 |
|
|
|
VOLm
REVm |
VOL‘n
REVn |
期末資產存量 |
|
|
|
K1m |
K1n |
圖中:自然資產(以下標n表示);人造資產(以下標m表示);環境成本(Un);資產變化(- Un)。
和傳統的國民核算一樣,“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體系”也包括流量核算(表中深色部分)與存量及變化核算(表中淺色背景部分)兩個部分,在每一部分中,其核算關系也是以傳統國民核算的核算關系為基礎的。
3.2.2經環境因素調整的國內產出(EDP)為中心的流量核算
經環境因素調整的國內產出(EDP)就是國內生產凈值(NDP)扣除環境成本(Un)的結果,如果以GDP為起點來表述,則還要考慮固定資本消耗(CFC)的扣除。即:
EDP = NDP - Un = GDP – CFC - Un
調整的結果仍然是一個經濟產出總量,不同的是將資源環境的消耗作為經濟產出成本做了扣除。這一方面是為了正確度量經濟成果,另方面體現了對資源環境消耗的補償。以EDP為基礎沿著國民核算從生產到收入、到儲蓄投資的思路,就可以實現以環境成本對其它經濟總量的調整,包括經環境因素調整的國民收入、可支配收入和儲蓄。由于考慮了資源環境成本,和原來的對應總量相比,調整后的總量可以更好地體現真實的收入、真實的儲蓄和投資水平。
3.2.3以自然資產為中心的存量及其變動核算
在綠色核算中,資產核算分解為人造資產存量核算和自然資產存量核算兩個部分。對人造資產來說,從期初存量到期末存量,構成其間變化的項目包括:當期經濟產品積累(Img)、當期固定資本消耗(CFCm)、其它原因導致的物量變化(VOLm)和價格變化引起的持有資產損益(REVm),如公式:
K1m = K0m + Img - CFCm + VOLm + REVm
整個核算關系可以表述為:
K1n = K0n + Ing - CFCn - Un + VOLn + REVn
其中:Ing—經濟產品積累;CFCn —固定資本消耗;Un—自然資產變化;VOLn—其它物量變化;REVn—持有資產損益。
從圖1可以看到,上述流量核算與存量核算兩個部分之間是重疊的,這就體現了二者之間的聯系,體現了當期經濟過程與資源環境之間的聯系。聯系點包括:一是經濟產品的積累(即資本形成),它不僅會使人造資產增加,也會使自然資產增加;二是固定資本消耗,它是人造資產和(作為生產資產部分出現的)自然資產的減少項目;三是環境成本,代表被經濟過程所消耗的(作為非生產資產出現的)自然資產,也是體現資產減少的項目。從環境與經濟的關系來看,最引人注目的是自然資產存量變化與經濟生產之間的相互作用,由核算關系顯示出,一方面,經濟生產可以消耗資源環境,使后者存量減少,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經濟生產來培育某些自然資產,以產品積累方式增加資源環境的存量。
3.2.4綠色核算的內容組合
與原國民核算體系不同,綠色核算的內容不是按經濟階段劃分的,而是按照環境的組成、或者與經濟過程相結合的不同領域,以及不同的計量方式確定的。
1綠色核算包括兩個相互聯系的基本部分:一是與經濟產出核算有關的流量核算,試圖描述與經濟生產之間發生的各種環境要素流量;二是與經濟資產核算有關的存量核算,試圖描述在經濟利用以及其它因素影響之下的環境要素存量。
2綠色核算區分資源和(狹義的)環境兩個部分建立核算框架:以自然資源為中心的核算,注重經濟過程對自然資源的消耗利用及其對自然資源存量的影響;以(狹義)環境為中心的核算,注重經濟過程對環境服務的利用及其對自然環境質量的影響。
3綠色核算不是單一的貨幣價值核算體系,其原因是:目前許多環境流量、存量難以作到全面的貨幣估算,有時用實物單位計量有利于描述環境與經濟間的關系。
將這三個方面的考慮結合起來,構成了綠色核算(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不同部分的內容:
環境經濟實物流量核算;
環境經濟實物存量核算;
環境經濟價值流量核算;
環境經濟價值存量核算。
3.3 資源環境成本估算的基本方法
進行綠色核算的重要環節是對經濟過程中利用或消耗的資源環境進行估價,以此來核算經濟活動的環境成本并進而調整GDP等傳統宏觀經濟總量。環境成本及其計量是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的基本困難所在。
森林資源與環境的估價,原則是基于這類方法引申出一套專門方法。
3.3.1 環境成本及其計量的特點
從經濟活動角度看,環境成本是指在經濟過程中被利用資源環境的價值;從環境角度定義,環境成本是指因經濟利用而導致的環境價值的存量的減少,體現為環境資源的數量的減少或質量的退化,構成自然資產存量從期初到期末的變動部分。這兩個方面的定義之間是有聯系的:一方面,環境成本是導致自然資產存量減少的價值,在另一方面,它又是從經濟產出價值中提取出來、體現資產價值補償的消耗價值。基于這兩種定義和認識,產生了計量環境成本的兩個思路:一是從所形成的產出的價值中剝離出環境成本,二是從環境存量的價值的變化中分離出環境成本價值。
須要從資源和環境兩個部分對環境成本予以區分。一是資源耗減成本,是指經濟過程消耗自然資源所形成的成本,也就是自然資源存量由于經濟利用而減少的價值(即耗減價值);二是環境退化成本,是指經濟過程使用了環境提供的服務而形成的成本,也就是環境由于向經濟過程提供服務而其功能下降的價值(即退化價值)。資源耗減成本側重于自然資產的數量方面,而環境退化成本側重于自然資產的質量方面。
對應不同估價技術,形成了實際環境成本與虛擬環境成本的計量。實際環境成本是按照市場中的實際發生計算的,如實際交納的環境資源稅費,實際發生的環境保護支出,按照資源買賣價格計算的消耗成本,等等。虛擬環境成本:有時需要將沒有在市場中直接體現的支出以間接方式估算出來,這樣的環境成本被稱為虛擬環境成本。環境成本計量的最大障礙是估價技術。由于資源環境具有市場失靈和外部性,或者僅有不完全的市場性,其估價難以以市場為依據。
目前環境成本的計量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資源耗減成本;環境退化成本;環境防御支出。資源耗減成本與環境退化成本在計量對象上并列存在,都以虛擬估價方法實現環境成本計量。環境防御成本與環境退化成本在計量對象上是同一的,但計量方法不同,防御成本以實際發生的環境保護成本為估價基礎,而環境退化成本應用虛擬估價方法,所估算的是為保護環境不退化而應該花費的成本,或者是環境退化所帶來的損害價值。
3.3.2資源耗減成本
估算資源消耗成本關鍵在于估價資源的消耗。資源耗減用市場估價法。
具體有:
撥付法,但此法以政府收費為價格,意義不大;
凈價格法,公式為D =(P - C)R ,其中D為資源耗減成本,P為資源產品價格,C為資源開采的邊際成本,R為資源產品產量;
資源存量價值變化法(凈現值變化法),該法適用于礦產等不可再生資源;
營業盈余推算法,即從營業盈余中扣除經濟租金,就可以推算出資源耗減成本,公式是:資源耗減成本 = 總營業盈余 - 固定資本消耗 - 生產資本報酬
3.3.3 環境退化成本
估價環境退化,即對環境質量的下降賦予一個價值。如果環境退化是經濟活動引起的,這些環境退化價值就應作為經濟活動的成本看待,即環境退化成本。
環境退化作為經濟活動的外部效應,無法通過市場直接估價,只能借助于外部效應所形成的后果或者采取相對應行動所花費的代價來估價。估價環境退化有兩類基本方法:1環境退化到底造成了多大的損害,這是基于損害的估價方法;2要使這些損害不發生,需要投入的代價是多少,這是基于成本的估價方法。
3.3.4 環境防御成本
環境防御成本是指針防御環境下降的支出。要在宏觀上實際計量環境防御成本,最好的方法是編制環保投入產出表,或者按照環保支出統計方法,以分別計量環境保護活動中所花費的經常支出成本和投資支出成本,還應分別企業、政府、住戶給出環境保護支出數據。
3.3.5 宏觀總量指標的調整
所謂宏觀總量的調整,即納入資源耗減、環境退化和環境防御支出等資源或環境因素,獲得新的宏觀總量。這種調整并非是簡單的加減,而是從總量意義上給予定義。
到目前為止,如何以環境因素對宏觀經濟總量進行調整,形成了多種思路:
1綠色GDP:總體原則是從傳統的GDP總量中扣除資源環境成本所獲得的余額。但具體扣除的項目各有理解,尚無定論。
2可持續收入(SI)及生態國內生產凈值(EDP):
“可持續收入”被定義為:在不減少現有資本資產水平的前提下,所必須保證的收入水平。這里,資本資產包括人造資產(廠房、機器及運輸工具等),人力資本(知識和技術)以及自然資本(礦產、森林及草原等)。其調整的基礎總量是國民可支配收入。國民核算的可支配收入盡管在其形成之前各種生產中的消耗都得到了補償,但是并沒有補償資源環境的消耗。只有在可支配收入基礎上,扣除應當補償資源環境消耗的部分,所形成的收入才是“可持續收入”。
按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可持續收入可在傳統NNP的基礎上,通過以下的調整而得到:
(1)當年環境資本折舊。由于這種折舊通常可劃分為兩部分,一為傳統GDP中已部分計入的環境損害,如由于空氣污染造成的農作物產量下降等,一為完全未計入傳統GDP中的環境損害,如野生物種的消失及自然景觀的破壞等,因此,這一項目的調整主要指傳統GDP中末計入的環境退化部分。
(2)環境損害預防費用支出(預防支出),如為預防風沙侵害投資建立防護林帶等。
(3)資源環境恢復費用支出(恢復支出),如凈化湖泊與河流、土地復耕等。
(4)由于非優化利用資源而引起超額計算的部分。
可持續收入=GDP-(預防支出 + 恢復支出 + 由于非優化利用資源而引起超額計算的部
分)-(人工資產折舊 + 自然資產折舊)
EDP=GDP - 固定資產消耗 - 非生產自然資產使用,或者:
EDP=(出口-進口) + 最終消費 + 生產資產積累 + 經濟資產中非生產資產的積累 +
環境資產的積累(減少)
=〔出口-進口〕+ 最終消費+凈投資+(經濟資產中非生產資產的其它積累- 經濟資產
中非生產資產的使用)-(由于環境資產轉移成經濟資產后而減少的環境資產部分 +
環境資產使用)
3對消費加以調整:現實消費的計量中有一部分并不能增進人們的福利,而只是抵消了環境變化帶來的負面影響。為了更好地度量人們從消費中獲得的福利,應該將這部分消費支出予以扣除,這就是與環境防御有關的消費支出。
4對儲蓄、投資總量的調整:旨在求真實儲蓄、真實投資。其根源在于,按照經濟核算,儲蓄、投資都是對經濟資產尤其是生產資產的積累和追加,在追加時存在著自然資產存量的下降,因此必須調整傳統的投資概念,扣除資源環境的耗減和退化,結果才是“真實的”投資。儲蓄作為投資資金的來源,也應該做同樣的調整,才能體現“真實的”投資潛力。
對GDP的調整,會沿著收入、消費、儲蓄和投資的總量序列進行系列調整;對收入的調整,一方面會上溯到對GDP的調整,另一方面會向下傳遞到對消費、儲蓄、投資的調整。這樣,就使我們有可能對來自不同方面的調整結果加以整合,得到一個完整的總量調整結果。就是說,無論從哪一個點切入,最終實現的是對整個總量體系的調整。
但在國民核算中,系列總量的源頭是GDP,它從根本上決定了收入、儲蓄、投資的概念和核算范圍。因此,宏觀總量調整的中心目標歸根結底就是GDP的調整,調整的緣由就是我們應該擴展對資產定義的范圍,正確認識經濟生產與資源環境的關系,隨后才是收入的調整、儲蓄的調整、投資的調整。
5基于投入產出核算的綠色GDP核算
綠色總產值=傳統總產值-資源環境損失總價值+全部環保部門新創造價值
=傳統總產值 - (資源總耗竭,包括傳統產業部門、污染治理部門、資源恢
復部門及最終使用領域) + 環境總污染(包括傳統產業部門、污染治理部
門、資源恢復部門及最終使用領域)+ (全部資源恢復部門新創造價值 + 全部污染治理部門新創造價值)
而產業部門綠色總產值則為:
部門綠色總產值=產業部門傳統總產值 - 由本產業部門生產所帶來的資源環境損失總
價值
=產業部門傳統總產值 - (由本產業部門生產所造成的資源耗竭+
由本產業部門生產所造成的環境污染)
(部門)綠色GDP = 傳統產業部門全部新創造價值 - 資源環境全部投入(損害/代價,包括傳統產業部門投入、環保部門投入) - 最終使用資源環境全部損害/代價 + 部門全部新創造價值
= 傳統GDP - (生產過程全部資源耗竭 + 生產過程全部環境污染 + 資源恢復過程全部資源耗竭 + 資源恢復過程全部環境污染+污染治理過程全部資源耗竭 + 污染治理過程全部環境污染) -(最終使用全部資源耗竭+最終使用全部資源污染)+(資源恢復部門全部新創造價值+污染治理部門全部新創造價值) 或者:
(部門)綠色GDP = 傳統全部最終產出 - 全部資源環境損害/代價(包括傳統產業部門造成的,環保部門造成的及最終使用造成的)+ 環保部門全部新創造價值
= 傳統GDP -(生產過程全部資源耗竭+生產過程全部環境污染 + 資源恢復過程全部資源耗竭 + 資源恢復過程全部環境污染 + 污染治理過程全部資源耗竭 + 污染治理過程全部環境污染 + 最終使用全部資源耗竭 + 最終使用全部資源污染)+(資源恢復部門全部新創造價值+環境保護部門全部新創造價值)
4 綠色核算的統一平臺
4.1 概念與定義的標準化
把資源環境因素引入國民核算,需要對很多因素統一定義,其中需要開發一系列相關的新概念。這些概念主要是在涉及核算具體的自然資產時用到的,這里僅提出幾個綜合概念:
1自然資產(Natural assets) 是由一個經濟體所擁有的全部自然要素的統稱。從它們與國民核算的聯系考慮,包括以下3個部分:
——培育資產:來自經濟資產、屬于生產資產的各種人工培育的動植物資源;
——自然資產:來自經濟資產、屬于非生產資產的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環境要素:未包括在經濟資產中的、除了上述兩方面認定范圍之外的所有自然資源環境要素。
自然資產概念把原本不具有經濟資產特性的自然資源與環境包括在內。這樣,在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中,自然資產將與經濟資產中留下來的部分即人造資產(Manned Assets)并列,為系統描述經濟與環境的關系提供了一個基礎。
原有概念:經濟資產=人造資產+ 非人造資產
現有概念:人造資產(把原經濟資產中的自然資產扣除)
自然資產(原經濟資產中的自然資產+其他自然資源與環境)
2自然資產的經濟利用(Utilized Natural assets):即在核算期內投入經濟過程被消耗的自然資產,或者一時期經濟活動所消耗的環境投入。
3環境成本(Environmental Cost):是當期為經濟活動所消耗的自然資產的貨幣價值。從自然資產經濟利用到環境成本,其間要經過貨幣估價。
4經環境調整后的GDP(Adjusted Environmentally Domestic Product: EDP):
把環境成本作為經濟生產的成本處理,就要對原GDP進行調整,其結果就是EDP。
5 森林資產的一系列概念與定義(略)
4.2 資產、產業、產品等分類的標準化
我國關于綠色核算的所有前期研究的主要貢獻,是讓我們這個社會知道了經濟發展具有“環境成本”這個事實,并且研究都是把關注點放在了對某種環境或資源的價值評估上。國外比較注意統一定義環境與資源的核算原則,但我國基本上無人關注,我國的這種過于實用化的核算研究不能導致一個具有統一邏輯體系的核算制度的建立。
我們知道,環境經濟核算是一個以平衡為原則的完整的統計描述體系,它必須通過對環境與自然資源的資產概念的建立、分類,對它們的賬戶結構、記賬規則、紀錄時間和計量方法等核算原則的統一定義,建立起一個統一的體系,以達到像傳統的經濟核算那樣,使得環境資源核算也具備邏輯上和數量上的一致性及聯系性,也只有這樣才能利用這種邏輯體系生成各種經資源與環境調整的新經濟總量指標,并由此保障可持續的經濟與環境管理。而如果一天不建立起這樣一個統一完整的統計描述體系,對于一個經濟體來講,就一天無法開展有實際意義的資源環境核算實務。
侯元兆等執行的一個ITTO核算項目研究提出的方案是:
國際上已經有CPC(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產品分類標準和ISIC(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ties)產業分類標準等,聯合國的《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Accounting-2003》(SEEA-2003),歐盟Eurostat的《The European Framework for 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Accounting for Forests—IEEAF(2002 Edition)》和糧農組織 FAO的《Manual for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accounts for forestry: a tool for cross-sectoral policy analysis (March 2004)等國際核算文件中也已經規范了一些概念。Eurostat的IEEAF-2002列出了SNA關于森林生態功能的分類方案,但只適合歐洲的情況。由于國家貧富差異、地區差異,導致了對這個問題的認識的混亂。在ITTO PD 39/98 Rev.(M) 項目組分別于2002和2004年在北京舉辦的兩次熱帶森林核算國際研討會上,這也是一個最為混亂的問題,以至于達到無法溝通的程度。
侯元兆等的研究,參考關于非金融資產的ESA/SNA分類和有形非金融資產的SEEA(CNFA)分類,將林業用地具體分為10 個類別,增加了濕地和沙地。ISIC將產業分類為4級17 個類別。從國情出發,補充了經濟林產業和花卉產業。CPC有5級1811個類別,但有兩個問題,一是定義過于嚴格,二是缺失了一些重要產品,不完全適合發展中國家。例如關于立木及其年總生長量等的定義就與國家森林清查標準相去太遠;又如在“育林業與采運業的產品”分類中沒有“竹材”,在“非木林產品”中沒有棕櫚藤、野生動植物藥材、林果等重要熱帶非木林產品。
侯元兆等研究制定的森林生態服務分類大綱見專欄3。
專欄3 森林生態服務分類
函養水源
森林下墊層增加降水的水量
森林涵水
森林調節徑流量(包括森林削洪)
森林凈化水質
保育土壤
減少養分流失
減少土壤流失
增加土壤有機質(森林土壤育成)
固沙
固碳制氧
森林有機質的碳匯
制氧
凈化環境
減少空氣顆粒物(沙塵等)
釋放負氧離子
減少噪音
吸收有害氣體
增加空氣濕度(增加舒適度)
生物多樣性
野生植物種類和數量
野生動物種類和數量
瀕危植物物種
瀕危動物物種
防護
受農田防護林保護的農田面積及效益
防止沙漠化
住區、工業區、供水等防護效益
景觀游憩 |
森林的社會效益是一類重要的無形資產,研究幾乎空白。研究的分類見專欄4。
專欄4 森林社會效益分類
防災減災功能
減少滑坡、泥石流、防止洪水等
科學文化精神功能:
科普教學功能;
土著居民的圖騰文化功能;
宗教價值;
倫理和精神功能。
增加就業;
國防功能;
改善投資環境功能 |
4.3 森林資產估價體系的標準化
森林的價值體現于森林的不同種類、森林生態系統的不同組分或者不同的生態功能上。確認這些價值的載體以及劃分它們的邊界,是科學地對這些價值進行估價的基礎。表1是侯元兆等研究擬定的“林業價值核算體系”。該核算體系共分6大類32項,其中第1、第2、第3、第5類實際是森林生產核算,而第4和第6類是森林成本核算。這與環境核算不同。環境核算旨在評估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代價,是一種損害核算。而森林核算主要地是生產核算(傳統國民核算僅包括第1 類)。當然,這個體系仍應改進。
表1 林業估價體系
1 已市場化的
(資產及產品) |
11 林業用地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含沙地) |
12 濕地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13 立木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含竹材) |
14 經濟林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15 花卉生產和交易的實物量與價值量 |
16 木材工業 |
2 準市場化的
(產品及服務) |
21 非木林產品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22 林業廢棄物 |
3未市場化的
(森林生態服務) |
31 涵養水源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32 防護土地和保育土壤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33 固碳制氧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34 凈化環境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35 生物多樣性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36 農業防護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37 景觀游憩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4成本核算1
(耗減、退化和防御) |
41 森林資源耗減 |
42 森林環境退化 |
43 森林環境防御 |
5無形資產
(森林社會效益)
|
51 防災減災功能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52 科學文化精神功能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53 增加就業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54 國防功能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55 改善投資環境功能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6成本核算2
(公共或私人投資)
|
61 政府林業行政性預算 |
62 林業事業單位預算 |
63 森林保護預算 |
64 政府造林預算和森林經營預算 |
65 政府林業工程預算 |
66 育林基金、綠化基金等 |
67 非經營性的國際林業援助、贈款 |
68 研究經費 |
69 私人森林保護投資 |
4.3 計量與計價方法、賬戶結構、記賬規則等的標準化
下面是我們提出的森林估價方法原則及估價方法的標準化:
已市場化的產品和服務可直接按其市場價格進行估價;準市場化的產品和服務可用類似的市場價格信號進行估價;未市場化的產品和服務用虛擬市場一類的方法。參見表2。
表2 林業資產、產品與生態服務的估價方法
市場化程度 |
資產、產品或服務的分類 |
參考性方法 |
1 已市場化的
(資產及產品) |
11 林業用地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含沙地)
12 濕地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13 立木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含竹材)
14 經濟林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15 花卉生產和交易的實物量與價值量
16 木材工業 |
市場價格法
生產成本法
用當地市場價格估價
用近似產品的價格估價
|
2 準市場化的
(產品及服務) |
21 非木林產品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22 林業廢棄物 |
用當地市場價格估價
用近似產品的價格估價
生產成本法 |
3未市場化的
(森林生態服務) |
31 涵養水源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32 防護土地和保育土壤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33 固碳制氧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34 凈化環境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35 生物多樣性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36 農業和住區防護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37 景觀游憩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生態服務的支付(PES法)
生產成本法
旅行費用法
享樂價格法
意愿調查法
碳稅法
用碳排放許可的交易價格估價
用氣候變化的損害來估價
損害成本法
聯合分析 |
4成本核算1
(耗減、退化和防御) |
41 森林資源耗減
42 森林環境退化
43 森林環境防御
|
市場價格法
生產成本法
用當地市場價格估價
用近似產品的價格估價 |
5無形資產
(森林社會效益)
|
51 防災減災功能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52 科學文化精神功能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53 增加就業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54 國防功能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55 改善投資環境功能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
市場價格法
生產成本法
用當地市場價格估價
用近似產品的價格估價
意愿調查法 |
6成本核算2
(公共投資或私人公益投資)
|
61 政府林業行政性預算
62 林業事業單位預算
63 森林保護預算
64 政府造林預算和森林經營預算
65 政府林業工程預算
66 育林基金、綠化基金等
67 非經營性的國際林業援助、贈款
68 研究經費
69 私人森林保護投資 |
實際數據統計
|
上表僅是一個不完整的方法概要介紹。這里要說明的是,以上各種方法,主要是發達國家基于發達的經濟、社會、文化條件而研發的,簡單移植于發展中國家,會得出一些扭曲的結論。比如對支付意愿的調查,當著一個發展中國家的公民還在忙于生計的時候,或當他是一個文盲時,他會對保護一片遠離他們的森林有什么期待呢?
為解決這個問題,中國學者提出用“發展階段系數”對依據上述各法的估價結果進行調整,使之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李金昌(1991)建議采用恩格爾系數作為發展階段系數。
6 北京市森林綠色GDP核算的方案與進展
北京市的森林綠色GDP核算,大體上分三步走:北京市森林估價—北京市森林綠色GDP核算—跨部門政策分析。
6.1北京市的森林估價
主要包含下列內容
1 林業用地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存量、流量);
2 景觀游憩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3 濕地的實物量和價值量;
4 立木(森林、林帶、散生林木等的立木)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存量、流量);
5 經濟林(含果園、葡萄園等)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存量、流量);
6 花卉生產和交易的實物量與價值量(存量、流量);
7 非木林產品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存量、流量);
8 森林生態功能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存量、流量);
9 森林的社會效益的實物量和價值量(存量、流量);
10 林業廢棄物;
11 森林資源耗減 ;
12 森林環境退化(森林的健康狀況);
13 森林環境防御成本;
14 北京市林業公共支出。
6.2北京市森林綠色GDP核算的賬戶體系
見表3 和表4。
表3 北京市森林資產存量及其變化賬戶體系
1 已市場化的資產賬戶
(包括存量的變化) |
表式1.1 林業用地實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含沙地) |
表式1.2 天然林和灌木林實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示1.3 人工林實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1.4 森林國家公園和保護區實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1.5 濕地實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1.6 立木實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1.7 經濟林實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1.8 花卉生產資產實物存量與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1.9 木材工業資產價值存量賬戶 |
2 準市場化的資產賬戶
(包括存量的變化) |
表式2.1 非木材林業資產實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2.2 林業廢棄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3未市場化的森林生態服務存量賬戶(包括存量的變化) |
表式3.1 森林函養水源功能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3.2 森林保育土壤功能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3.3 森林固碳制氧功能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3.4 森林調節氣候凈化環境功能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3.5 生物多樣性實物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3.6 森林農業防護功能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3.7 森林景觀游憩實物及功能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4 北京市森林產品和服務流量賬戶體系
1 已市場化林產品賬戶
|
表式1.1 林業用地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含沙地) |
表式1.2 天然林和灌木林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示1.3 人工林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1.4 森林國家公園和保護區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1.5 濕地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1.6 立木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1.7 經濟林生產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1.8 花卉生產實物流量與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1.9 木材工業生產流量賬戶 |
2 準市場化的林產品賬戶 |
表式2.1 非木林產品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2.2 林業廢棄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3未市場化的森林生態服務賬戶 |
表式3.1 森林函養水源功能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3.2 森林保育土壤功能存量和價值存量賬戶 |
表式3.3 森林固碳制氧功能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3.4 森林調節氣候凈化環境功能流量和價值流量 |
表式3.5 生物多樣性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3.6 森林農業防護功能流量和價值存量 |
表式3.7 森林景觀游憩的實物及功能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4森林無形資產(社會效益)
賬戶(包括存量的變化) |
表式4.1 森林防災減災功能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4.2 森林的科學文化精神功能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4.3 林業增加就業的功能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4.4 森林國防功能的功能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4.5 森林改善投資環境功能的功能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5成本帳戶1(森林資產的耗減、退化和防御) |
表式5.1 森林資源耗減的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表式5.2 森林環境退化的實物流量和價值流量賬戶 |
6成本核算2(公共或私人投資)
|
表式6.1 政府林業行政性預算賬戶 |
表式6.2 林業事業單位預算賬戶 |
表式6.3 森林防御(保護)預算賬戶 |
表式6.4 政府造林和森林經營預算賬戶 |
表式6.5 林業企業性質的造林投資賬戶 |
表式6.6 北京市各種林業基金賬戶 |
表式6.7 北京市非經營性的國際林業援助、贈款賬戶 |
表式6.8 北京市林業研究經費賬戶 |
表式6.9 北京市社會團體或個人森林保護投資賬戶 |
6.3 北京市森林核算的跨部門政策分析
將包括下列幾個方面:
1 判斷林業發展和森林經營可持續性的分析;
2 評價森林對經濟的全面貢獻的分析(例如森林綠色GDP占全市GDP的份額);
3 森林對相關部門的真實貢獻的分析;
4 建立森林生態服務市場和生態效益補償的分析;
5 判斷森林的沖突性使用的博弈決策分析;
6 非林業政策對森林利用的影響的分析。
附件:與綠色GDP相關的幾個概念
GDP ,GNP, NDP
GDP(國內生產總值),指在一定時期內國內的生產要素所生產的全部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它包括設在國內的他國擁有的生產要素產出的價值。
GNP(國民生產總值),指由本國居民所用有的生產要素所生產的產品和勞務的總價值,它包括設在國外的本國生產要素的產出價值。因此,GNP與GDP之間的差額是外國人在這個國家所得的凈收入。
NDP(國內生產凈值),指GDP減去同期國內的資本折舊,即減去資本在生產中所消耗的價值量。
資源的有效配置 經濟效率
資源的稀缺性引發的最基本的經濟問題是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來滿足人們的無限的需要,也就是資源的配置問題,也稱資源配置的經濟效率。如何以“節約(economic)”或有效率的方式配置稀缺的資源,就是資源的有效配置。資源的有效配置是經濟學最核心的問題。
由于利潤最大化作用,促使資源流向價值最高的用途,即由于供給和需求的力量引導資源流向其效率最高的用途,從而產生經濟效率。資源配置通過運行著的經濟制度得到解決。
經濟增長 經濟發展
經濟增長 在宏觀經濟學中,通常被規定為經濟產量的增加,在這里,產量既可以是指經濟的總產量,也可以表示為人均產量。經濟增長的程度用經濟增長率來表示。與僅僅表示經濟增長的“量”變化的經濟增長概念相比而言。
經濟發展 則是一個反映經濟社會總體發展水平的綜合性概念。從廣義上來講,經濟發展不僅包括經濟增長,而且包括國民生活質量的提高,以及社會經濟結構和制度結構等的總體的進步。
弱可持續發展 強可持續發展
弱可持續發展,是指當代的發展對于自然資源的使用和經營導致的自然資本的總量,即使沒有增加,但至少也沒有減少,也就是留給后代人的自然資本總量不下降的發展。在弱可持續發展原則下,允許使用人造資本替代自然資本。例如可以把自然資源轉化為貨幣資本留給下一代使用。
強可持續發展,是指經濟增長的自然資本和人造資本分別都不下降,這種發展原則不允許自然資本和人造資本的相互替代。
自然資源與環境的價值及其構成
環境系統的價值,即環境價值,它包括有形的比較實的物質性的產品價值和無形的比較虛的功能性的服務價值。
環境價值的產生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天然生成,二是人類創造。傳統經濟理論,或者認為沒有勞動參與的東西沒有價值,或者認為不能進行市場交易的東西沒有價值;總之都認為天然的環境沒有價值。人類的不理智行為遭到自然界無情地報復,反思過去的價值觀念和理論,才逐步認識到環境是有價值的。環境的價值,首先決定于它對人類的有用性,其價值的大小則決定于它的稀缺性(體現為供求關系)和開發利用條件。因此,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區,不同的質量,都會對環境價值的大小有所影響。
國內外環境界對環境價值的構成有兩種分類法。
第一種分類是將環境總價值(TEV)分為使用價值(UV和非使用價值(NUV)。使用價值又分為直接使用價值(DUV)和間接使用價值(IUV);非使用價值又分為存在價值(EV)和遺贈價值(BV)。還有一種選擇價值(0V),可以歸于使用價值,也可以歸于非使用價值。具體分類如表1所示。
環境價值的構成(之一)
環境總價值
(TEV)
|
使用價值
(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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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使用價值(DUV) |
可直接消耗的量 |
l 事物
l 生物量
l 娛樂
l 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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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使用價值(IUV) |
功能效益 |
l 生態功能
l 生物控制
l 風暴防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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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價值(OV) |
將來的直接或間接使用價值 |
l 生物多樣性
l 保存生存棲息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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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使用價值
(NU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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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價值(BV) |
為后代遺留下來的使用價值和非使用價值的價值 |
l 生存棲息地
l 不可逆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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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價值(EV) |
繼續存在的知識價值 |
l 生存棲息地
l 頻危物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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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分類是將環境價值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比較實的有形的物質性的商品價值,一部分是比較虛的無形的舒適性的服務價值。
環境價值的構成(之二)
環境
價值 |
比較實的物質性的商品價值 |
有形的資源價值 |
簡稱:資源價值 |
比較虛的舒適性的服務價值 |
無形的生態價值 |
簡稱:生態價值 |
林業外部性內部化的基本途徑
經典教科書中是這樣寫的:糾正外部不經濟性對資源配置帶來的不良影響,主要使用稅收和津貼,企業合并,明晰財產權(即科斯定理)等手段。
結合林業,一般應提到以下幾點:
⑴ 首先要重視制度供給;
⑵高度重視明晰森林資源的產權;
⑶促成森林環境資源市場交換關系;
⑷建立把森林外部效益內部化的中觀和微觀經濟政策: ①建立可持續的森林資源價格政策;②實行基于環境成本內部化的環境收費及稅收制度;③建立有利于環境的投資和信貸政策;④推行基于市場機制的森林經營和造林激勵制度。
⑸建立健全全國森林環境核算制度;
⑹關于森林生態補償制度。
綠色經濟制度 綠色經濟制度就是綠色經濟建立和發展的一系列綠色規則和綠色考核指標的制度框架。其實質是建立生態環境政策與經濟政策一體化的經濟制度,把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成本納入到規范經濟行為和考核經濟績效中去,從而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綠色經濟制度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綠色基礎制度,主要包括綠色資源制度、綠色產權制度、綠色市場制度、綠色產業制度、綠色技術制度、綠色產品設計制度等。這些制度安排,從資源、產權、市場、產業、技術、產品設計等基礎方面,為綠色經濟發展提供制度環境和有效的制度形式;
二是綠色規范制度。主要包括綠色生產制度、綠色消費制度、綠色貿易制度、綠色營銷制度、綠色管理制度等。這些制度安排,從生態環境和經濟績效方面,對各種經濟行為進行約束與規范,從而促進生態環境資源和經濟資源在生產、交換、分配、消費各領域實現有效配置;
三是綠色激勵制度,主要包括綠色財政制度、綠色金融制度、綠色稅收制度、綠色投資制度等。這些激勵性的制度安排,從物質利益上激勵經濟主體對生態環境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促進資源向無污染(或少污染)、高效益的產業和項目轉移,從而為綠色經濟的發展提供動力機制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四是綠色考核制度。主要包括綠色會計制度、綠色審計制度、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等。
這些制度安排,從定量上將生態環境存量的消耗與折舊及其保護與損失的費用納入經濟績效的考核之中,從而考核經濟主體真實的經濟績效,有利于對經濟主體進行定量考核和監督。 綠色經濟制度的構建是一項涉及范圍十分廣泛的、極其復雜的、開創性的系統工程,需要進行全方位、多方面的制度創新與制度設計,當務之急是必須迅速構建綠色GDP制度,將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納入現行統計制度并與經濟有機結合。 眾所周知,傳統的GDP核算沒有把自然資源存量及人類活動造成的自然資源損耗和環境損失納入統計之中,忽視和扭曲資源環境在人類經濟社會活動中的重要價值,它是建立在自然資源無限多、生態環境永遠良好的假定之上的。在這種假定之下,GDP成為富裕的標志,從而誘使人們單純地追求經濟產值和經濟增長速度,最終導致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資源衰竭,形成經濟增長中所謂的資源“空心化”現象。 加速綠色經濟制度創新,應建立包括自然資源與環境核算在內的新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用綠色GDP取代傳統的GDP體系。著名的環境經濟學家H.E.Daly從國民生產總值指標出發,用概念性的公式給出了綠色GDP的修正方式:SSNNP=NNP-DE-DNC。式中SSNNP為可持續的社會國民生產凈值;NNP為國民生產凈值,即GDP減去固定資產的折舊;DE為防御性支出;DNC為自然資產的折舊。
另外,綠色經濟制度的實施難點在于綠色GDP的科學評價和度量。
市場失靈 政策失效(也叫政策失靈)
市場失靈 是指市場機制在某些具體情況下,轉移資源的能力不夠從而導致資源配置缺乏效率。
政策失效 是指當政府制定的社會經濟政策不但不能糾正市場失靈反而進一步扭曲了市場(使生產者的邊際生產成本低于生產要素的真實成本,導致生產要素被無效率使用或過度使用,從而引起資源浪費或環境破壞)。
外部性(externality)外部性的類型
外部性是指在沒有市場交換的情況下,一個生產單位的生產行為(或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對其他生產單位(或消費者)的生產過程(或生活標淮)的影響。
外部性分為生產的外部性和消費的外部性;無論是生產的外部性還是消費的外部性,又都存在有益的外部性(叫外部經濟性)和有害的外部性(叫外部不經濟性)兩種情況。由這兩方面的分類得到了外部性的4種形式。
帕累托最優(Pareto optimum,) 帕累托改進(Pareto improvement)
在微觀經濟學中,經濟效率用帕累托最優來表示。帕累托最優是指這樣一種資源配置狀態:在該狀態下,任何資源配置的改變都不可能使至少一個人的福利狀況變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狀況變壞。
任意帕累托最優狀態都可以用一套競爭價格來實現。但在環境經濟領域,環境物品存在“市場失靈”,帕累托最優也無法自動實現,更多的結果是低效率或無效率(例如,環境污染)。但是,通過為環境物品規定價格或建立市場,就有可能通過競爭市場解決環境問題,并用效率標準判斷解決效果。
帕累托改進:能夠至少使一人受益同時不使任何人受損的政策改進稱為“帕累托改進”。帕累托效率只承認一方受益的同時至少不使他人受損的政策改進。
庇古稅(也叫庇古費 Pigou tax)
針對污染排放所征收的各種稅費,稱庇古稅。庇古稅是1920年英國經濟學家庇古在他的《福利經濟學》中提出的,他主張根據污染造成的損失,對污染者征稅或收費,令其承擔污染的外部成本。
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與消費者剩余(consumer surplus)
支付意愿,是指消費者對一定數量的某種商品所愿意付出的最高價格或成本。不同的消費者對同一種商品的效用估價不同,他們的支付意愿也不同。隨著對某種商品的消費數量的變動,每一單位商品給消費者帶來的滿意程度也會變化,因而消費者的支付意愿也會變化。
消費者剩余,就是消費者愿意為某種商品支付的貨幣量,與消費者在實際購買該商品時所實際支付的貨幣量之間的差額。
在環境經濟學中,通過加總支付意愿和消費者剩余,就可能評估出改善環境的經濟價值和破壞環境的經濟損失。
揭示偏好價值評估法(revealed preference approach)
揭示偏好價值評估法,是通過考察人們與市場相關的行為,特別是考察他們在與環境問題聯系緊密的市場中所支付的價格或他們所獲得的利益,間接推斷出人們對環境的偏好,以此來估算環境質量變化的經濟價值。
意愿調查價值評估法(contingent valuation)
意愿調查價值評估法,又稱假想評價法,英文簡稱CV法。它是在人們無法運用直接市場評價法或者揭示偏好價值評估法的情況下(就是當缺乏真實的市場數據,也無法通過間接地觀察市場行為來賦予環境資源以價值時),建立一個假想的市場而評估環境資源的價值的方法,辦法是直接向有關人群樣本提問,來發現人們是如何給一定的環境變化定價的。它包括投標博弈法和比較博弈法等。
污染者付費原則(Polluter Pays Principle)
污染者應當承擔由政府規定的控制污染措施的費用以保證環境處于可接受的狀態。換言之,在生產過程或消費過程產生污染的產品和服務成本中,應當包括這些控制污染措施的費用。
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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