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同志在中央黨校發表的重要講話中強調指出,社會建設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連,必須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社會建設,要以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使經濟發展成果更多體現到改善民生上。這就深刻闡述了加強社會建設與改善民生的極端重要性,我們要貫徹落實這一精神,把改善民生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是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的本質體現。我們黨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立黨的根本宗旨,始終堅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黨的全部任務和責任,就是帶領廣大人民實現他們的利益。能不能把人民群眾的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能不能把人民群眾最關心的民生問題解決好,是對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檢驗。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進一步強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提出“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新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把構建和諧社會落實到人民的生存、發展和幸福等問題之上,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落實到一系列具體的惠民政策之中,使人民富裕與國家強盛、民生幸福與社會和諧有機地結合起來,贏得了全國人民的信賴,樹立起親民、愛民、為民的光輝形象。十六大以來的新實踐進一步證明,切實解決民生問題是踐行黨的根本宗旨的內在要求,是鞏固中國共產黨執政地位的牢固基石。
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是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客觀需要。鄧小平早就指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他還認為,社會主義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這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一個東西。社會主義應當是富裕的。但是,一個富裕的社會不一定就是社會主義社會。是不是社會主義社會,還要看社會財富的分配是否公正合理,還要看公正平等的實現程度。共同富裕不但是社會主義的目的,而且也是社會主義的原則。因此,在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的基礎上,高度關注民生,注重改善民生,使勞動人民創造的一切財富為全民共同享有、共同致富,這是體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本質要求。
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謀發展、促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權益,讓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以人為本的理念,只有真正落實到保障民生與改善民生上,才能得到全面而具體的體現。我們黨歷來高度關注并著力解決民生問題,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基本出發點。特別是十六大以來,黨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措施,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改善民生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要在堅持發展這個“第一要義”的同時,按照“統籌兼顧”這一根本方法的要求,大力加強社會建設,始終把改善民生作為發展的目標指向,切實解決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化解現實中的各種矛盾與利益沖突,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快樂和幸福。
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奮斗的目標,也是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社會理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核心是解決利益平衡和利益兼顧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而改善民生問題,特別是解決困難群眾的民生問題,是推進社會公平正義,進而實現和諧社會的基本條件。縱觀中外發展史,民不聊生必將產生動亂;重視民生則促進社會發展,保持社會和諧。因此,只有在加快經濟發展的同時,切實關注全體人民的民生問題,采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措施,改善困難群眾的生活狀況,才能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開放發展成果,進而實現社會的穩定和諧。
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在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深入發展的形勢下,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特別是由于經濟轉軌、社會轉型,導致各個不同階層的利益格局發生了新的變化,我國的民生問題面臨諸多新課題、新矛盾。一方面,原有的一些帶有基本生存性質的民生問題并未完全解決,比如目前我國還有兩千多萬的農村貧困人口仍處在溫飽線下,城鎮中也有相當數量的低收入群體;另一方面,在社會轉型期的過程中,具有個人保障與發展性質的新的民生問題已凸顯出來,比如由于經濟增長目標導向的單一性而產生的就業難問題;由于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不到位而產生的生產安全和環境污染的事故頻發問題;由于分配制度不完善而出現的地區間、城鄉間、不同階層間的收入差距日益擴大問題;由于社會事業發展滯后、社會公共產品供給短缺導致的看病難、上學難和住房難問題等等,迫切需要我們加以解決。否則,不僅影響經濟社會的發展,還將危及社會的穩定。應當強調指出的是,這些問題是改革開放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究其原因是因為我們改革不徹底、不到位,而不是由于改革本身所導致。因此,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廣辟就業渠道,解決好“就業難”的問題。就業是民生之本。就業既是人的權利,也是人的生存之本。實現全社會充分就業,不僅是宏觀經濟調控的目標取向之一,而且是執政黨責無旁貸的職責。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解決我國當前“就業難”的問題,需要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多管齊下,努力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一是盡力化解轉軌就業和新增就業的雙重壓力。就解決“轉軌就業”問題而言,要建立針對“4050”特殊群體的就業扶持制度,包括必要的轉軌就業培訓、政府購買公益性工作崗位、采取優惠政策進行扶持性就業等等。就解決“新增就業”問題來說,要在穩定高校招生規模的前提下,改革高校教學內容,加強大學畢業生就業能力的培訓,增強大學畢業生的就業能力。同時,還要疏通大學畢業生就業渠道,比如適當增加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才儲備,制定優惠政策引導大學畢業生流向基層、農村和邊遠地區等。二是加大經濟結構調整力度,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目前,我國已經進入工業化中級階段,隨著工業產業有機構成的提高,其對勞動力的吸引也將逐步下降。為此,要大力發展包括金融、保險、法律、研究開發、管理咨詢、會計、審計、工程設計、房地產、工程和產品維修、運輸、通信、廣告、倉儲、人事、保安、計算機和數據處理等生產性服務業,使新型服務業成為新增勞動力的“洼地”。三是加大農村轉移勞動力培訓力度,增強其就業的適應能力。一方面隨著農村耕地面積的逐步減少,農村就業容量將不斷縮小,農村勞動力過剩的壓力將越來越大。另一方面,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趨勢也將進一步加快。當前存在的農民工問題,既有體制上的原因,也有農民工素質不高、就業適應性不強的問題。因此,根據城鎮二、三產業發展和不同層次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需要,有計劃地對轉移的勞動力開展培訓,是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無序轉移的有效舉措。四是降低創業門檻,鼓勵自主就業。給轉軌就業和新增就業以及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力給予包括減免各種稅費、提供就業資源等優惠,使這些人不僅能夠依靠個體經營自食其力,而且能夠擴大經濟規模,逐步發展起來,進而吸收更多的就業人員就業。
二、大力發展教育,解決好“人人有書讀”的問題。教育是民生之基,是民生問題的核心要素,也是激活人力資源、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教育公平是縮小社會成員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徑。要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等化進程,通過立法使公共財政保障義務教育的措施落到實處,讓義務教育真正回歸“義務”其本源,決不能讓適齡孩子因貧困而失學。要建立健全多層次、多渠道的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制度,形成支持困難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資金支持體系,保障他們能上得起大學。要大力發展不同層次的職業教育,健全覆蓋城鄉的職業教育和培訓網絡,培養社會急需的專業性、實用性人才,同時也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
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解決好收入差距擴大的問題。分配是民生之源。完善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確保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十幾億人口、使經濟發展的成果更多地體現到改善民生上的重要條件。為此,在初次分配環節,要在堅持初次分配講效率的前提下,針對我國當前的實際,積極探索收入分配向低收入群體傾斜(即“提低”)的有效辦法,特別要建立健全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千方百計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要深化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通過“擴中”,形成“橄欖形”的分配格局;要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壟斷行業和國有企業經營者不適當的“高收入”,最大限度地減少分配不公,防止兩極分化。在再分配領域,要完善調整收入分配的稅收制度,加強對高收入群體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嚴厲懲處偷稅漏稅行為;還應該適時開征遺產稅等。同時,要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國家財政應該更多地向欠發達地區提供公共產品,向困難群體提供更多的救助。在第三次分配領域,要制定相應政策,鼓勵先富起來的人捐資助學、捐資濟困等。
四、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解決好群眾后顧之憂。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民生之所依,是社會穩定的“安全閥”。針對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覆蓋面不夠廣、保障水平較低的實際,要建立健全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障機制,積極創造條件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當前的工作重點:一是擴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覆蓋面,并隨著政府財力的增長,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盡快建立農村養老、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實現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對接;三是大力加強對特殊困難群眾的救助,確保弱勢群體的生活底線;四是出臺相應法規,建立“廉租房”制度,切實解決好城市低收入群體居民買不起房的問題;五是建立基本醫療衛生保障制度,切實解決好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提高民眾健康水平。
五、強化為民理念,著力健全為民機制。改善民生,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干部必須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切實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的職責,常懷為民之心,常思利民之策,常辦惠民之事,切實把改善民生的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要加強制度建設,真正使民生問題成為各級政府常抓不懈的一件大事、實事。一是建立保障民生的長效機制。加快各項民生保障方面的制度建設,推動民生保障法制化,使之不因政府的換屆而換“鏡頭”,不為領導的變動而變化,不因非理性因素的干擾而受影響。二是健全服務民生的運行機制。進一步健全公共服務體系,民政、教育、衛生、勞動、建設和財政等政府各相關部門,要不斷擴大服務領域,改進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水平,形成規范管理、文明服務的運行機制。同時,積極發展各類非營利的民間服務組織,健全其社會功能,使之在關注民情、反映民意、服務民生中發揮積極作用。三是建立改善民生的考評機制。建立與改善民生要求相適應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把改善民生作為考核政績的重要因素,促使各級黨委、政府切實把民生問題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議、經常抓、經常督促檢查,真正把改善民生這一為民之舉、利民之策落到實處。(作者系廣西區委黨校區情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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